发布日期:2020-01-22 , 浏览次数:3547
1月21日上午,州图书馆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《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》,党支部书记周杨鑫主持会议。
《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》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。为做好《条例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,州图书馆党支部书记周杨鑫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条例原文,深刻体会了“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,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,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,同心共筑中国梦”的总目标的具体内容。通过学习,全体干部对条例内容有了清晰的认识,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重要意义有了深刻的理解。(文图:州图书馆 张春华)